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5个特困行业和17个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再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对2021年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202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