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墨之宝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2〕127号当事人:合肥墨之宝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2UKW928T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种类:没收侵权产品,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0】条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标注有“PORSCHE”的刹车盘24个、“”的刹车盘83个,印有“”包装盒92个、标签130个,2、罚款8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2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