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现代渔业生产发展类:用于补助新建(扩建)工厂化、集约化养殖(育苗)、渔业加工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技术改造、海水鱼类网箱新建项目、浅海养殖塑料浮子替代项目、循环水养殖项目、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养殖尾水处理建设项目、养殖提升改造项目和渔船本质安全建设项目,(二)渔业产业化经营奖励类:用于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奖励、渔业互助保险奖励、渔业基层管理组织奖励,(三)渔业技术进步(推广)类:用于补助渔用配合饲料替代冰鲜或冰冻小鱼虾、池塘养殖底充氧技术推广、贝类健康养殖新技术新模式示范等项目,单个项目基础设施投入不少于3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涉及建筑物建设的,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补助标准:按核定投入资金的60%给予补助(已列入新建(扩建)工厂化养殖(育苗)基建项目的除外),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单艘渔船的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含省、市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