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15号令〕第七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2020年第2号令)第十二条和《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99号令)、《云南省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22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截至2022年2月24日)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附件: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202202281730019119.docx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