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27号)下达我县2022年市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1个,林下种植规模80亩以上,补助资金15万元,实施单位为丹阳镇福州丹阳贝里蟹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人员到该公司项目实施地进行检查验收,经现场检查和核实有关材料,项目完成种植灵芝、铁皮石斛等82亩,投资551696.9元,符合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27号)和连江县林业局连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连林[2022]105号)的文件要求,验收组确认项目验收合格,经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下达补助资金15万,根据有关规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9号(林业科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