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4号)文件精神,经县劳动就业中心审核,连江县海妹妃之秀美容店符合补贴条件,申请人:缪本清,身份证号:350122XXXXXXXXXX20,创业企业名称:连江县海妹妃之秀美容店,营业执照号:92350122XXXXXXXX3B,开业时间:2021年11月30日,补贴金额:5000元(伍仟圆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26182076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来访接待处: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来信投递: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邮政编码:3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