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凌云公寓“专家楼”租赁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凌云公寓“专家楼”租赁管理办法》(甬高科办〔2016〕12号)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凌云公寓“专家楼”租赁管理补充办法》(甬高科组〔2018〕39号),经申请人员资格审核,决定将本期1名拟承租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自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承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请致电89288624如实反映,附件: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凌云公寓“专家楼”租赁人员名单高新区人社局2023年2月20日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凌云公寓“专家楼”租赁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1肖*青宁波晶昭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