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交易团指示精神,我市分团按照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结合企业申报的实际情况,对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数量进行了安排,并通过了市商务局党组会审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2日,共3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联系人及电话:姜海东,3362869,附件: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表广东省交易团阳江分团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