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杭州市标准化资助项目和培育项目通知如下:一、申报的主体、类别和条件(一)申报主体依法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注册、税务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产学研合作机构、社会团体或专业协会,牵头完成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其中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采取择优予以资助,二、资助项目申报本次申报标准化资助的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标准化项目,申报资助项目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杭州市标准化资助项目申请表》、《杭州市标准化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1、2,(四)申请标准制定类资助项目的,应提交国际标准文本及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发布并经备案的行业标准文本(原件)、地方标准文本(原件)及发布公告,申请新承担标准化组织引进类资助项目的,国际的应提交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文件,申请标准化试点示范类资助项目的,三、培育项目申报2023年预计可完成、2024年将申报资助的标准制定、标准化组织引进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杭州市标准化重点培育项目申请表》、《杭州市标准化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3、4,附件:1:杭州市标准化资助项目申请表.docx2:杭州市标准化资助项目汇总表.docx3:杭州市标准化重点培育项目申请表.doc4:杭州市标准化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docx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