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交建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2〕11号)精神和我省《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方案》部署,确定108个村庄作为省级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对象,各地要指导各培育对象围绕国家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在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方面创新发展思路,二、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支持培育对象建设,持续改善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培育对象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三、做好经验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培育对象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培育对象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本地区乡村建设能力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我省乡村建设,附件:省级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对象名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2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