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了今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对2022年度的农业生产经营银行贷款予以贴息,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贷款资金用于贷款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贴息标准为: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5%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通过登陆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进行填报审核,贴息资金由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日,我市共有28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农业农村部门的贷款贴息7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