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要求,经初审,内江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符合享受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补申报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与高新区就业和社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105110),附件:1.内江高新区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汇总表(第一批)2.内江高新区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人员汇总表(第一批)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