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按企业当年经营实现的增值对县级经济直接贡献额度的25%和企业经营实现的所得对县级经济直接贡献额度的70%给予奖励,2.建筑业企业年综合贡献在一定额度以上的,第二条资质晋升奖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总承包资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第三条迁入奖励注册地迁入我县的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注册地迁入我县的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注册地迁入我县的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注册地迁入我县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甲级资质建筑咨询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建筑业企业在县外承揽建筑业务经营实现的所得对我县有直接贡献的,按对县级经济直接贡献额度的70%给予奖励,建筑业企业在县外承揽建筑业务经营实现的增值对我县有直接贡献的,第五条培育壮大奖励施工企业当年在我县综合贡献较大额度的,1.当年在我县经济贡献达1500万元的,2.当年在我县经济贡献达1000万元的,3.当年在我县经济贡献达500万元的,金额为该项目施工企业经营实现的所得对县级经济直接贡献额度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