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有关措施的通知》(屏人社发〔2019〕18号)、《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明确<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有关措施>申报流程的通知》(屏人社发〔2019〕35号)精神,四川豪尔泰服饰有限公司、宜宾天之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金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宜宾弘曲线业有限公司、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五家企业申报2022年8-12月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拟拨付四川豪尔泰服饰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29人222243.24元(大写:贰拾贰万贰仟贰佰肆拾叁元贰角肆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四川豪尔泰服饰有限公司、宜宾天之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金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宜宾弘曲线业有限公司、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五家企业申报拟拨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联系人:徐莉;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645350,附件:2022年8-12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花名册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5日附件下载:1.公示附件:2022年8-12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