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航运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鄞政办发〔2021〕10号)及宁波聚和物流有限公司新增运力的实际,现就2023年度第一批宁波市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方案公示如下:一、补贴对象宁波聚和物流有限公司,二、补贴说明宁波聚和物流有限公司近期新购置投运船舶“浙银聚和2”号,船舶载重吨为78130吨,船龄低于15年,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波市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交〔2021〕49号)中新增运力中船舶的补助标准,按照新增普通货船吨位1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每吨补助80元的标准,第一年兑现新增运力补助资金总额的40%,公司已提交关于250.0160万元的新增运力补助申请,经研究,拟向宁波聚和物流有限公司拨付2023年度第一批鄞州区航运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50.0160万元,三、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鄞州区港航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4-89582007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