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领取条件:自2019年12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且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中女性失业人员年满49及54周岁的,需由人社部门进行退休年龄认定后,予以发放),发放标准:按原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符合享受条件人员直接发放,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缴费满1年不足10年对应档次)20%,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缴费满1年不足10年对应档次)50%(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保险金标准(缴费满1年不足10年对应档次)20%(缴费不满一年),2020年3月至12月,(三)停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