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企业:为培育与壮大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现就培育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龙头企业数量1、根据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现状,按评分由高至低择优选取30家企业列入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第30名得分并列的同时入选),评分标准详见《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评分表》,填写《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评分表》顺序装订成册,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依据《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评分表》标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打分,市住建局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入选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名单,市住建局公布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3.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存在评分表中不良行为被扣分的,5、入选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期间注册地迁出我市的,市住建局联系科室:建筑业科,附件1.《南平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分表》2.《南平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请表》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2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