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94号)和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关于2021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1〕5号)等文件,本区职业培训机构原已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相应的培训项目资质,经研究,同意继续开展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培训,第二批具体项目及等级见下表:序号培训机构名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等级1上海新东坊形象艺术培训学校美容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美发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2上海徐汇区房地产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三级电梯安装维修工五级、四级3上海南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车工(数控车床)四级、三级、二级铣工(数控铣床)四级、三级、二级模具工(冲压模)四级模具工(注射模)四级4上海徐汇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电工五级、四级5上海物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6上海家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育婴员五级7上海城市职业培训学校保育师五级、四级育婴员五级8上海市徐汇恒甫进修学校保育师五级各培训机构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调整相关工作,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等,本区职业培训机构拟开设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项目,须经培训项目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上海市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