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180),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117.197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你部门及时做好各项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并根据附件所列名称和收支科目将提前下达的预算全额编入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请你单位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支出计划,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262号文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三、请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绩〔2021〕9号)相关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完成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附件:1.穗财教[2021]180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pdf2.2022年上级提前下达经费统计表.xls3.绩效目标申报表.xls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