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1〕115号,附件1),现将中央财政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2.71万元转下达你单位,纳入你单位2022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列2022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下相对应的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4项款级及对应的有关项级功能科目(附件2),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三、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pdf2.2022年上级提前下达经费统计表.xls3.绩效目标申报表.xls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