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筑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将对2021年度建筑业先进企业进行表彰,现将2021年度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在我市注册的一级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且在扬州市缴纳的入库税收合计达到500万元以上(以扬州市税务局提供的数字为准),二、申报条件(一)2021年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业企业(不含市政公用总承包企业),1、2021年度经住建部批准为一级总承包企业,3、本市辖区内承建工程被省住建厅或市政府指定为观摩示范工程,不含独立法人子公司)和专业承包企业在扬州市缴纳的入库税收分别达到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以扬州市税务局提供的数字为准,(二)2021年度内符合入库税收合计达1000万元以上,资质为市政公用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可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市直企业直接报建筑市场监管处,2、评选公示,市城乡建设局成立2021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小组,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doc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