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鼓励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企业参与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二)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已获得省直其他部门股权投资支持或目前在研的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三)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须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各推荐部门、单位对申报单位“绿色门槛”制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1),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投资机构、银行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企业参与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应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和机构(银行)推荐信,请各省级创新平台、县市区科技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填写《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2),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6991139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docx2.2023年度山东省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xlsx泰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