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概况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本《规划》是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深化落实,是对珲春市行政辖区的全部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城市环境品质国际化水平建设提升,高水平建成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城市、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生态康养边境旅游名城,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环境品质更加高质量,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1.识别《规划》存在的风险因素,一江一河汇两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合理吗,4.您认为珲春市的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吗,5.您认为珲春市的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吗,7.您对《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项决策的态度,公众对本《规划》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