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 | 2023-02-09
太仓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太仓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景观照明管理,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第四条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部门和建(构)筑物产权人(以下统称“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设和维护景观照明设施,第五条景观照明建设和管理实行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办法,政府统一规划、业主负责建设、集中控制运行、规范维护管理,市城管局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第九条规划实施方案应当确定景观照明设置的具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以及建(构)筑物,各镇(区、街道)组织编制本辖区范围内景观照明核心区域、重要区域以及重要单体建(构)筑物的规划实施方案,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包括公共设施)的景观照明设施由业主负责建设,第十四条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第十八条非政府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申请纳入城市公共照明管理网络,第十九条景观照明设施管理养护遵循以下原则:(一)由市财政出资、市城管局建设的景观照明项目,(二)各镇(区、街道)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项目由属地负责管理养护,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方式,第二十三条市城管局定期组织对各镇(区、街道)纳入城市公共照明管理网络的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考核。

更多精选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2023-02-0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