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组织党委拟开展2023年区级社会组织党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方式和内容(一)扶持方式在三水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二)扶持项目内容扶持项目要围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探索、总结、创新、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党群工作研究,二、申报和受理(一)申报条件党建工作项目实施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须已成立党组织并具有一定的开展党建党群工作的能力,(三)申报提交材料1.项目申报表(附件1),3.三水区民政局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四)材料提交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向区民政局报送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初审并确定候选对象;(二)召开综合评定会议(1)区社会组织党委评定小组宣布有关评定规程;(2)评定小组集中听取各党组织对项目的情况介绍(可用PPT形式讲解,(三)结果公示拟扶持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布,四、注意事项1.申报项目须在申报年度内完成,2.党建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财政部门、社会监督,附件:1.三水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项目申报表2.申报承诺书中共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组织委员会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