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所规定的申报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数发〔2022〕17号)有关要求,省大数据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上报工作,我省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复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网上申报时间为2月1日8:30—2月15日17:00,具体申报流程参考《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请申报人员于2月16日上午9:00前将纸质评审材料报送至县大数据中心,逾期不再受理,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通知有关企业、个人报送申报材料,联系电话:3241369,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2.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沂源县大数据中心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