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永顺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主要用于对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的奖补,并于11月27日由永顺县农业农村局、永顺县乡村振兴局、永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永顺县宏海种养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时,永顺县舜心农机合作社因自筹配套建设资金不能落实,永顺县峰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对公账户没有及时办好,永顺县宏海种养专业合作社和永顺县舜心农机合作社的建设任务由永顺县落叶洞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实施,永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8日《永顺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永顺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主要用于对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的奖补,并于11月27日由永顺县农业农村局、永顺县乡村振兴局、永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永顺县宏海种养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时,永顺县舜心农机合作社因自筹配套建设资金不能落实,永顺县峰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对公账户没有及时办好,永顺县宏海种养专业合作社和永顺县舜心农机合作社的建设任务由永顺县落叶洞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实施,永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