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郴州市粮食生产先进评选方案》文件精神,我区迅速宣传发动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进行自主申报,在经申报对象所在的村组、乡镇进行初核合格后,北湖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了资料审核、实地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后确定参评对象为北湖区华塘镇骆元波、北湖区保和瑶族乡邓旭明,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8日-2月14日),公示无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信、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北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有关情况,监督电话0735-2167161,北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