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湄潭县2023年地方生态护林员项目公示如下: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湄潭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二〇二三年度部门预算收支的通知》(湄财预〔2023〕1号),二、实施范围全县1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20个村(居),三、选聘人数选聘生态护林员人数300人,复兴镇14人,高台镇32人,茅坪镇18人,湄江街道8人,西河镇32人,洗马镇18人,四、实施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五、补助标准与发放方式根据《湄潭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二〇二三年度部门预算收支的通知》(湄财预〔2023〕1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地方生态护林员补助为3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2023年续聘我县300名地方生态护林员补助,(一)补助标准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为10000元/年,(二)发放方式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发放到生态护林员个人账户上,六、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七、政策咨询群众若对生态护林员工作有咨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