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文件要求,经评审,拟取消3家见习基地的瓯海区见习基地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瓯海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联系电话:0577-88533295附件:瓯海区2023年拟取消见习基地资格名单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8日附件瓯海区2023年拟取消见习基地资格名单序号单位名称1温州市天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3温州吉加软件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