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二、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一)企业注册登记,可用浙江省政府服务网法人账户在“企业研发服务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网上填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1),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三、优惠政策(一)成功备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新券使用,(二)支持备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今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三)支持备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四、有关要求(一)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科技厅备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清单,(二)经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在每年12月底前通过“企业研发服务在线”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报送),联系人:刘杨联系电话:0574-89285307附件: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doc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操作指南.docx3.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报表报送操作指南.doc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