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中央驻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面向我区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二)未设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工作站分站,(七)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认真填写《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有关主管部门按申报要求,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随推荐函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质量,各市、区直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厅,附件: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