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促进我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珠海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珠海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就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如认为本管理办法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书面向我局提出,特此通知,附件:1.珠海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珠海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珠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7日附件:附件1:珠海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wps附件2:《珠海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