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农文〔2023〕13号关于拨付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验收补助资金的通知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柴桑区礼涞职业培训学校:鉴于你们已经通过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验收,现拨付你们农民培育项目市级验收补助资金,占2022年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的50%,共计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12500.00元),其中: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7500元,柴桑区礼涞职业培训学校25000元,为此,要求你们必须规范化使用项目资金,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执行报账制,只能全部用于农民培育所必要的开支,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