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262号)文件要求,对乡镇政府上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的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付息证明、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逐一进行核查,方正县圣泓畜牧养殖合作社一家规模养殖场符合申报2022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条件,该场共两笔贷款,一笔贷款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2021年12月8日,一笔贷款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2022年12月6日,两笔贷款实际缴息共50.72856万元,申请贴息37.895833万元,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43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符合贷款贴息畜牧业经营企业1家,拨付我县2022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30.01万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4日,对上述拟贴息资金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方正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方正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