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市级工程中心申报全年受理,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企业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当年度可申报1个,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省、市级工程中心的不再受理申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600万元,企业单位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受申报条件(二)、(三)限制,市、县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附件:1: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doc2: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可行性报告(提纲).docx3:关于印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湛江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6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经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