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昌市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文府办规〔2022〕27号)《海南省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文昌市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文昌市财政局2023年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文昌市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根据《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文府办规〔2022〕27号)《海南省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7号),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文昌市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企业参与国家带量采购、国际认证,第三条市科工信局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申报审核管理工作,第五条申报单位对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第三章申报条件与程序第七条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生物医药生产企业,拟奖补单位和资金额度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市科工信局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补资金,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九条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得申请文昌市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第六条第(一)项的国家带量采购中标时间、第六条第(二)项的国际认证通过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