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发展潜力的优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对新引进的名院长、名医、高层次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教育教学专家、名师、优秀人才、后备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按项目投入或人员报酬给予单位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的经费资助,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6.注重对高层次产业人才的资助支持,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资助,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天津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天津市优秀首席技师”、“海河工匠”、“滨海新区技术能手”、“滨海工匠”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新建院士工作站的用人主体单位1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给予用人主体单位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给予技能大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资助,经评定后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每人每年给予最高2.4万元资助,就业期间每人每年给予最高2.4万元资助,并给予最高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