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人社发〔2022〕34号”、“遵市人社通〔2022〕32号”文件精神和见习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本次审核见习单位申请的见习生活补助2人及商业保险费用补贴共计15630.00元,具体情况详见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9日),如对公示有异议或有虚假情况的,请如实向余庆县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2462126、24621350,序号单位名称见习人员性别见习起止时间生活补助月数(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生活补助费金额(元)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提高补贴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生活补助费金额(元)生活补助金额(元)商业保险费用补贴(元)留用奖励(元)合计补助金额(元)备注1贵州省余庆县子营街道办事处杨周男20211001-2021123133006.0003006.00300.000.003306.00未留用2庚杨男20211001-202209301212024.00012024.00300.000.0012324.00未留用合计1515030.00015030.00600.000.0015630.00一审一校:潘飞二审二校:潘永菊三审三校:杨秀琴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