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2〕459号)工作要求,我局于9月开始组织辖区内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开展金平区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本次共有2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42个充电桩申报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符合2021年度补贴条件的充电桩42个,其中直流充电桩18个,交流充电桩24个,按照直流充(换)电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充(换)电桩不超过6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我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补贴金额进行核算,现将金平区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2月3日2023至2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并提供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2月3日附件:1.金平区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