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菏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菏文旅字〔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现将《菏泽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菏泽市财政局2023年1月20日菏泽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省级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措施基础上,就加快菏泽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提出如下措施,一、实施文旅消费促进行动,举办第七届菏泽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织全市各县区开展100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活动,鼓励引导各县区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发动50家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影剧院、文创商店等文旅市场主体,持续办好2023菏泽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单县全域旅游文化节、巨野金山旅游文化节等活动,四、实施文化消费引导行动,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景区管理、营销和服务的智慧化、便利化,六、实施文旅市场拓展行动,在第32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等旅游旺季充分激发旅行社等文旅企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