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关于提请区政府审核虹口区本轮区级不可移动文物调整名单及相关工作的请示区政府:根据《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每五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进行评估”的规定,区文旅局于2022年8-12月,开展了新一轮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分级、分类评估工作,经市、区两级专家和相关部门论证,本轮区级文物评估拟提级不可移动文物2处、拟新增不可移动文物3处、拟更名不可移动文物名单4处,拟撤销不可移动文物名单3处,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虹口区级不可移动文物调整名单已在虹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完成公示,现提请区政府审核本轮区级不可移动文物调整名单,经区政府初步认定的调整名单在报送上海市文物局批复后,将正式核定公布,妥否,请批示,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2月1日相关政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