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黄江镇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第三条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申报审批程序由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程序执行,成立黄江镇科普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企业)或个人的申请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评审,协助评审委员会开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5)协助评审委员会开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工作职能协助评审委员会开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第九条专项资金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第十三条科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普宣传、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创建、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等,第四章科普项目的审批程序第十八条科普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审批:(一)发布,镇经济发展局(科协)组织科普资金申报,项目资助由镇经济发展局(科协)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必须联合经济发展局(科协)开展,镇经济发展局(科协)参与申报项目单位实施过程,镇经济发展局(科协)应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中约定上述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