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8]3号)的文件规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不含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下同)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郑盼伟、解春雷2名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贰万叁仟零壹拾捌元陆角玖分(小写23018.69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3附件:附件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表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