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拟发放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吸纳就业补贴叁仟元(小写3000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3附件:附件: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