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28日起,我市恢复办理所属期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各缴费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所属期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以免影响待遇享受,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1月28日自2023年1月28日起,我市恢复办理所属期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各缴费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所属期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以免影响待遇享受,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