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津政发〔2020〕23号),以及《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拟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进行奖励,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李青联系电话:022-58832963传真:022-58832965附件:1.2022年首次评价入库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2.2022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3.2022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拟奖励名单4.2022年由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的拟奖励名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31日附件:1.2022年首次评价入库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xlsx2.2022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xlsx3.2022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拟奖励名单.xlsx4.2022年由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的拟奖励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