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认定赣州旺信实业有限公司为我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0]3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商务局按规定审核确定,赣州旺信实业有限公司符合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逾期反馈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3日,共5天,联系人及电话:曾宪裕0797-3311676电子邮箱:jxxfnjj@163.com信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