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22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汾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21]19号)文件规定,拟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的36名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1月—2023年12月岗位补贴760320元(176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369351.36元,共1129671.36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1月31日至2月6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人:崔红朝联系电话:0357—4928668附件:2023年1-4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2023年1-4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表.xls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