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园区)示范先导作用,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工作方案》(浙广电发﹝2020)38号)精神,省广播电视局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申报对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结果确定上虞e游小镇等7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对象,二、工作要求1.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期为两年,省广播电视局将对培育对象开展评估复核,将认定为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2.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勇于创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为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将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所在设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附件: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11月18日附件: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共7家,排名不分先后)上虞e游小镇龙游溪口影视文化协拍基地临平影视文化创意基地MEGAMEDIA音视频跨境交易服务云平台杭州九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云平台舟山白沙岛影视取景基地舟山海缘影视城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的通知.pdf。